(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条件
2023-03-13 15:26:28创业项目
法律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条件如下: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
法律分析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条件如下: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发行人有一种主要经营的业务,且在上市前两年这个主营业务及相关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实际控制人也没有发生变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